天河:创新推出“生态合伙人”机制——河长办与供销联社签约,共筑水生态治理新格局
近日,一场别开生面的“结亲”仪式在广州市天河区供销联社举行。在天河区委常委、副区长、区河长办主任的见证下,区河长办与区供销联社共同签署了《广州市天河区河长制办公室 广州市天河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战略合作框架协议》并召开了工作座谈会。
该协议的签订标志着天河区在社会治理现代化征程中,实践探索河湖管护的创新机制,引用“生态合伙人”理念,构建“政府主导、社会协同、公众参与”的河湖治理新共同体,尝试破解超大城市中心城区生态精细化管理难题。


座谈会现场
水是生命之源,也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发力点,区河长办作为全区河湖管理保护的统筹协调机构,承担着压实河长责任、推进治水工作、强化日常监督等重要职责。区供销联社作为为农服务的综合性合作经济组织,在服务基层治理、促进绿色发展中具有独特优势。 天河区坐拥珠江前航道,辖内纵横交错的41条河涌总长超100公里,构成了一幅灵动的水城画卷,同时也给该区河湖水系带来了繁重的管护压力。实现“河畅、水清、岸绿、景美”的绿美天河和人民期盼的美好水生态环境目标,更加需要依靠群众,需要发挥深厚的社会潜能。 与此同时,区供销联社历经改革发展,早已超越传统功能,转型为服务城乡生产生活的综合平台,其遍布社区的网点、深入行业的回收网络、直接与群众紧密联系的服务队伍,构成了一个现成的、高效的社会化服务与动员体系。 此次合作,正是精准识别并激活了这一“沉睡的资源”,将供销系统的“毛细血管”网络,无缝接入河湖治理的“大动脉”系统,是应对复杂环境挑战、提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选择,体现了“资源共享、优势互补、协同共治、互利共赢”的前瞻性布局。 在本次《战略合作框架协议》签署座谈会上,双方表示:该协议作为双方深化协作的一个新起点,也是天河区汇聚社会力量、创新河湖治理模式的一次重要实践,区河长办、区供销联社将聚焦主责主业,在问题发现层面、在源头治理层面、在公众参与层面,迅速建立常态化对接机制,共同将框架内容转化为可操作的具体行动,全力推动合作结出丰硕成果,共同为绿美天河、绿美广州发挥更大力量。
